獲刑14個月被罰20萬

  減肥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不少人還喜歡在網上購買減肥藥。不過,當心你在網上買到的減肥藥可能有“毒”,不但減不了肥,還會危害你的身體。

  近日,四川樂山警方公布了一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女子曾某銷售的減肥藥中含有禁用藥物,且超標1200多倍。經法院審理判決,曾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終身不得從事食品加工行業。

↑庭審現場↑庭審現場

  案發:

  女子網售減肥藥 受害人食用后身體不適投訴

  2021年4月23日,樂山市井研縣市場監管局接12345轉辦投訴,受害人稱在當事人曾某處購買了減肥藥(排抗丸、伊粒輕、日文粉色小顆粒),食用后出現身體不適,懷疑該產品涉嫌危害人體健康。

  因當事人曾某的銷售渠道為抖音和微信等網絡平臺,無固定經營場所。2021年9月6日晚上,井研縣市場監管局會同井研縣公安局執法人員在曾某住所停車場查獲了35袋排抗丸以及69盒伊粒輕壓片糖果、7盒660粒小粉丸。

  經查,當事人曾某在未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情況下,于2021年2月起通過微信朋友圈、抖音等方式,以一個療程為銷售單位,對外銷售“排抗丸”“伊粒輕”“小粉丸”3種產品。其宣稱的一個療程包含3盒伊粒輕,每盒伊粒輕搭配30顆小粉丸和1袋排抗丸,價格為1300多元,銷售給了多名受害人。

↑曾某銷售的減肥藥↑曾某銷售的減肥藥

  檢驗:

  減肥藥中含禁用藥物西布曲明 超標1200多倍

  曾某銷售的到底是一種什么藥物?2021年9月7日,井研縣市場監管局委托樂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進行排抗丸的成分檢驗。同年9月27日,樂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出具了《檢驗報告》(報告編號:2021BS0072),檢驗結論為:經檢驗,西布曲明實測值37.38g/kg。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停止生產銷售使用西布曲明制劑及原料藥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10]432號)明確要求,已停止西布曲明制劑和原料藥在我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撤銷其批準證明文件。當事人曾某銷售的“排抗丸”中非法添加國家禁用藥物西布曲明,構成了經營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鑒于“排抗丸”中西布曲明實測值37.38g/kg(檢出限:0.03g/kg),超出限定值1200多倍,已經達到嚴重超出標準限量的標準,市場監管部門將曾某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辦。

  判決:

  被判處有期徒刑14個月 并處罰金20萬元

  據井研縣公安局食藥環偵大隊民警介紹,曾某購入并銷售的排抗丸是“三無”產品,市場監管部門最初對曾某進行調查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停止銷售,但曾某不知悔改,仍繼續銷售此類產品。

  2021年12月,井研縣公安局食藥環偵大隊對本案立案偵查,對曾某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2022年6月,民警在井研縣研城街道盛世融城小區將仍在銷售“三無”減肥產品的曾某擋獲,并在現場及曾某住宅內查獲“排抗丸”若干。因違反取保候審規定,實施新的犯罪,曾某隨即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曾某被警方抓獲↑曾某被警方抓獲

  經查,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7月期間,曾某向李某、范某等人銷售上述產品金額共計69650元,扣押在案產品貨值共計29579元。

  2022年12月22日,井研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該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終身不得從事食品加工行業,不得擔任食品行業管理人員。

  紅星新聞記者 顧愛剛 圖據警方